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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接收2022年推免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圆满完成我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复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复试领导小组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的各环节工作,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都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推免复试的教职工,不得参加与考生报考培养单位相关专业的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 彭庆红、魏增产

副组长: 许斌

成员: 郭德侠、冯英、董梅、郇建立、孙雍君、崔俊贵、张瑞凯、王旭、李虹、王伟、迟松、李楠

职责:统筹管理学院的复试工作,监督各复试、录取环节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准备工作

1、复试教师遴选、培训

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指导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不少于3名的专业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教师从学院专业教师中按照德学兼备、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原则选拔,有亲属及其它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担任复试教师。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教师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强调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规范,保证复试结果的客观公正。要求面试教师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在复试考核表上详细记录面试内容,并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安排专人做好申请材料和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将严格按照资格审查要求,认真审查申请考生提交的各类证件及材料的电子材料,下载推免生申请表,做好登记工作并整理归档。

3、复试的监督工作

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工作,如遇考生申诉、举报等问题,复试领导小组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据事实召开会议进行集体决策,并妥善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工作办法

1、复试资格

(1)符合《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请预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见学院网站)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按我院要求(我院会提前发送短信通知)申请我院相关专业;我院已于2021年9月16日完成推免生预报名和预面试工作,目前暂不再接受推免预报名申请,后续是否开放报名申请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请未参与推免预报名、预面试的考生(以下简称“其他考生”)及时申请我院相关专业,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择优发送复试通知。

2、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请查看《北京科技大学2022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

3、工作程序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预面试合格的考生须按我院要求(请留意我院短信通知)在系统内填报志愿——我院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择优发送正式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考生应按我院要求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其他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填报我院相关志愿——我院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择优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按我院要求进行确认。

4、复试方式

复试考核方式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远程线上面试,硕士推免生的复试时间为15-20分钟,内容包括专业水平测试200分、综合素质测试250分、外语测试50分。复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

5、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低于12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50分/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总分低于300分)者不予录取。

6、拟录取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我院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招生计划分批择优拟录取。

(1)参加推免预面试合格考生的录取原则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我院将以预面试合格考生的复试成绩为录取依据,按考生复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本批次录取。我院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待录取通知”有效期以考生接收到的短信通知为准,考生应按我院要求对待录取通知进行确认,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2)其他考生录取原则

如招生专业未完成预推免批次招生计划,我院将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择优选择申请考生,另行组织复试。复试合格,各专业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7、体检

体检的具体安排将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

8、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中“考生工作或学习单位审查意见”一栏须手写“政审合格”,负责人签字、盖章。

我院预面试合格的考生,应在9月23日之前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扫描件发送至我院邮箱:linan@ustb.edu.cn。

其他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扫描件发送至上述邮箱。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拟录取推免生应将纸质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EMS邮寄或送至我院党委办公室,地址: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党委办公室,邮编:100083,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10-62334218。我院统一开展对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相关工作。

9、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②在本科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或受到纪律处分;

③硕士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④被本科就读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

⑤体检不合格;

⑥政审不合格;

⑦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四、咨询及举报电话

复试报名咨询:010-62333011

监督举报电话:010-62334188

文法学院

2021年9月8日